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五项措施加强违法广告整治
  • 2019-04-17 10:24:00

 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市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广告发布行为,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采取五项措施,全面加强虚假违法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广告整治工作。

一是规范企业广告发布行为。召开专门会议,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企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和政策引导,促使企业树立守法经营、诚信经营意识。二是健全广告监测网络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、区(县)两级广告监测网络,加强药品、保健食品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,市县两级广告监测责任人履行监测职责,认真核实违法广告情况,努力扩大监测覆盖面,掌握媒体广告发布动态。三是强化监督抽验。加大对广告产品的现场监督检查和质量抽验力度,对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涉及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。四是采取行政管理措施。对严重虚假违法广告的药品、保健食品、医疗器械及时建议省局采取暂停销售、撤销、收回、注销相关广告批准文号等措施,并监督相关企业及时下架停售。五是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。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部门,定期了解案件办理情况,确保对违法广告查处及时有效。

截至目前,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发现违法广告190条次,涉及药品28个品种,并对发布严重违规广告的12种药品采取了暂停销售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