抓绩效 促落实 全面推进药品监管工作
  • 2019-04-17 10:33:12

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“重实干、强执行、抓落实”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之一,3月13日,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发了《2019年机关处室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旨在激励引导机关各处室提高依法依规履职尽责能力,提升机关整体工作效率和质量,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好、落实。

 

《方案》设定绩效考核指标主要包括指标考核和综合评价两部分,另设加分项、扣分项和否决项,共同组成指标考核体系。其中,指标考核包含个性指标、共性指标和党建指标,个性指标由各处室依据“小三定”职责、局机关承担的省委、省政府和国家药监局工作任务,逐项确定全年工作目标、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;共性指标由综合处室按照上级部门、局党组工作要求和牵头负责的工作职责,确定责任处室应完成的工作内容和应达到的工作标准;综合评价包含局领导评价和处室互评。

 

《方案》的特点主要体现在,一是实行综合处室和业务处室分类考核,分别排名,比出高下;二是指标考核分类详尽并设置权重,导向引领,突出重点;三是自评与互评相结合,激发主动性,体现公平公正。

 

《方案》的制发,有助于各处室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,确实将抓工作落实作为一种强烈的内在要求和工作常态,形成各尽其能、力争上游的局面,确保2019年监管工作再创新局面、再上新台阶。